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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

“星级社团”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点击:[]  

各学院分团委、各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社团建设,提升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质量与水平,正确引导全校社团形成“管理规范、开拓创新、健康成长”的良好风气,特制定《重庆工商大学星级社团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宗旨

我校学生社团是大学生自发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校对广大青年同学进行思想政治建设、学生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开展“星级社团”评比活动,彰显学生社团的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作用为重点,以促进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创新、活动内涵提升、活动成果丰富为目的,深入开展校级示范社团创新活动,挖掘精品社团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二、参评对象

所有年审合格的校级学生社团。

三、评定办法

“星级社团”每年6月评选一次,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的监督下组织进行,按照量化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顺序,依次为五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一星级社团。评分结果将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星级社团名额不超过非新成立社团总数的5%,四星级社团名额不超过非新成立社团总数的10%,三星级社团名额不超过非新成立社团总数的20%。

星级社团按照得分进行认定,五星级社团为90分以上,四星级社团为80-90分,三星级社团为70-80分,二星级社团为非新成立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一星级社团为新成立社团。

星级社团在年审合格的社团中产生。星级社团评定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超过名额控制数则自动转入下一级认定。

四、评定细则(见附件)

五、奖励及权益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通过校团委官网、官微和社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定期向全校发布学生星级社团排行,同时在每年学生社团纳新期间发布学生社团分类排行榜;对于排名长期位于前列的学生社团,将在品牌活动支持、核心场地保障、校内活动交流、纳新宣传保障等各方面予以倾斜。

(一)五星社团

1.校团委发文公布星级社团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团建基金1500元。

2.优先考虑社团的精品项目申报和品牌活动的申请。

3.学生社团可优先推荐评选优秀会长或优秀工作者等个人奖项。

4.可在校团委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专题介绍。

5.举办大型活动或精品活动前期,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一定程度的宣传帮助,如社联官微的宣传等;活动中期,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提供摄影工作、办公室物资等方面的支持。

6.优先考虑提供南十六活动中心场地的使用。

7.社团招新与社团文化节开幕式时自主选择招新帐篷,拉电桌椅等优先考虑。

(二)四星社团

1.校团委发文公布星级社团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团建基金800元。

2.优先考虑社团的精品项目申报和品牌活动的申请。

3.学生社团可优先推荐评选优秀会长或优秀工作者等个人奖项。

4.举办大型活动或精品活动前期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一定程度的宣传支持,如社联官微的宣传等。

5.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将优先考虑提供南十六活动中心场地的使用。

(三)三星社团

1.校团委发文公布星级社团名单,并颁发团建基金500元。

2.举办大型活动或精品活动前期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一定程度的宣传支持,如社联官微的宣传等。

3.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将优先考虑提供南十六活动中心场地的使用。

(四)团建基金的使用

团建基金的使用须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审核和公示的流程,即社团提出经费预算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指导单位审批后方可开支;活动结束后提交经费结算表,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指导单位审核备案。在下一次年审前,向会员公布团建基金使用情况,并将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提交社团联合会存档。

该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星级社团”考核标准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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