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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工商大学

第八届“新儒商”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点击:[]  

各有关部门、各分团委:

为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主动深入广大学生群体,发掘更多优秀艺术人才,为同学们提供施展文艺才华的舞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新儒商”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项目分为五项,即歌手大赛、舞蹈大赛、朗诵大赛、戏剧大赛、器乐大赛。

二、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规则

(一)歌手大赛

1.通俗歌曲、民族歌曲、美声歌曲、校园原创歌曲均可;

2.自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3.可以组合形式参赛。

(二)器乐大赛

1.包括管弦乐、民乐等;

2.仅限独奏形式,不可伴唱,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3.参赛乐器自带(除钢琴外) 。

(三)舞蹈大赛

1.舞种不限,包括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等;

2.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三人舞、双人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戏剧大赛

1.含短剧、小品、戏剧、音乐剧、歌舞剧等;

2.表演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大赛

1.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

2.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

3.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四、参赛要求

(一)每个节目的参与者必须是同一学院学生;

(二)参赛节目由各学院在评选基础上,按照每项比赛的具体要求报送,各学院在报送时,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0月)为各学院开展院内预赛选拔活动阶段。

各学院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在此基础上,举办艺术类比赛,并评选学院优秀节目按相关要求报送参加本届艺术文化节校级比赛。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为各项活动复赛阶段。

各项比赛将进行现场复赛,由专家评委决定晋级决赛的节目。有关复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为各项活动决赛阶段。

入选决赛的节目作品将进行现场决赛和评比,举行闭幕式。有关决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一)各项目分设金奖、银奖、铜奖。

(二)团体奖: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各项成绩积分评选。(评比细则详见附件2)

(三)指导教师奖: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节目指导教师。

(四)先进个人奖: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优秀组织工作者。

 

附件:1.各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2.团体奖评分标准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

各项活动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歌手大赛——校学生会承办

器乐大赛——人工智能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舞蹈大赛——环境与资源学院承办

戏剧大赛——文学与新闻学院承办

朗诵大赛——财政金融学院承办

闭幕式暨颁奖晚会——校团委承办

 

联系方式:

校团委:王灿   62769004

人工智能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向巧   62769984

环境与资源学院:谭彩荷   62769310

文学与新闻学院:肖婷   62769834

财政金融学院:兰丽娟   62768480

校学生会:邓代玲(学生)18875013844

 

 

 

 

 

附件2

团体奖评分标准

 

1.每报送一个节目或作品可积1分;

2.每个进入决赛的节目或作品可积2分;

3.每项比赛前6名的节目或作品,依次可积10、8、7、6、

5、4分;

4.每承办一项比赛,积5分;

5.中途退赛的节目取消该节目之前的累积分,并扣1分;

6.取累积总分前3名的学院,为团体奖金、银、铜奖。

 

注:在前三项评分标准中,每个节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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