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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团员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全校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0日至9月28日

 

二、评议对象

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评议程序

1.团员自我评价。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2019-2020学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确定结果。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确定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4.系统录入。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书记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按照“业务办理-两制-团员教育评议”流程进行操作。操作界面如下。




5.提交材料。各二级团组织于9月30日前将本学各支部的《重庆工商大学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收集整理,发送至邮箱xtw@ctbu.edu.cn。

 

四、评级标准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工作要求

1.受疫情影响,各二级团组织、各团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做好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确保团员教育评议公平公正。

2.各二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过团员评议了解各个团支部的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激发团支部活力,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的目的。

3.各团支部应严格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为通过。

4.做好团员评议结果的运用。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推荐。

5.各团支部对评价等次较低的团员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上级团组织应及对申诉情况时处理。

 

联系人:陈  琛   王海鹏

联系电话:62769004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XX学院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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