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文件
重工商大〔2021〕260号
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于学校校长办公会2021年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工商大学
2021年12月23日
重庆工商大学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发挥第二课堂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和有机补充,是面向大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持续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深度融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纵深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不断完善学生发展服务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遵循人才培养规律、高等教育规律和青年成长规律,深入挖掘第二课堂育人价值,系统提升第二课堂育人实效,健全完善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深度融合、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把学校建设成商工融合、多科协同,全国知名的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贡献积极力量。
第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整体设计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提升学生学习力、创新力、就业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实施与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工部、财务处、招就处、人事处、信息办、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规划、设计第二课堂人才培养体系,统筹“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重庆工商大学第二课堂管理服务办公室,挂靠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负责人担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统筹全校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管理、学分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第二课堂成绩单”认证等工作。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管理服务工作组,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学院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是统筹建设管理本学院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引导学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参与第二课堂,配合学校第二课堂管理服务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 课程项目体系
第八条 课程项目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基础,是对第二课堂课程的分类整合和体系构建。深度聚焦五育并举,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凸显第二课堂思想政治引领和实践育人功能,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第九条 构建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融、互补互促,以学科专业为基本单元的“5+X”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5”即“德智体美劳”基础课程项目,主要包括思想成长、创新创业、文体拓展、劳动实践、志愿公益等课外活动。
“德”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思想政治类、思想引领类活动,如党校、团校培训,“青马工程”培训等。
“智”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如“挑战杯”赛事、学科专业竞赛、科研课题、论文及专利、实习实训等。
“体”主要包括各类日常体育锻炼、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如体育文化节系列活动、体能健康教育等。
“美”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人文素养活动,如艺术文化节系列活动、文艺演出、人文艺术类讲座、书法、摄影、演讲等。
“劳”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如“三下乡”社会实践、“扬帆计划”、“西部计划”、助残支教、社区服务、大型赛会服务等。
“X”即“X个项目”,主要包括工作履历、技能特长、各级各类奖励荣誉、技能培训等,如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组织策划活动、国内外交流学习等。
第十条 第二课堂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项目包括德育类、智育类、体育类、美育类、劳动教育类课程;选修课程项目包括工作履历和技能特长等。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分为校级课程和院级课程。校级课程由校团委及校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面向全校学生开放,院级课程由学院第二课堂管理服务工作组进行管理、仅面向特定学院学生开放。管理服务办公室定期综合考虑学生评价等因素对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 记录评价体系
第十二条 记录评价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核心,是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学生参与第二课堂采用学分式评价。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可获得对应类别和数量的学分,学分认定标准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新儒商”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执行。学分标准每学年可动态调整一次,由管理服务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优化调整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原则上须通过第二课堂信息化平台(“青春工商大”移动应用APP)进行发布和考核,学生成功参与获得的相应学分通过信息化平台予以认证。对于无法统一在平台发布的项目课程,报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学生成功参与并符合学分认定标准,可通过平台自行申报,由相应管理单位进行认证。平台系统建设按照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融入学校智慧校园建设。
第十五条 坚持“谁主办、谁评价” 原则,由课程项目主办方依据学分标准授予相应学分,校团委及学院第二课堂管理服务工作组予以认证。学院分团委定期核算并通报学分完成情况,对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及时采取学业预警、指导帮扶等措施督促学生完成规定学分。
第十六条 学生在项目开展和学分认定中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如存在弄虚作假,则撤销其“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记录和学分,并按照学校《本科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至少3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并写入重庆工商大学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八条 第二课堂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7〕16 号)执行。
第十九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转专业前所取得的第二课堂学分可纳入转入专业累计。专升本、参军入伍、高水平运动队等情况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认定。
第二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原则上须于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引导学生在第一、第二学期加大对第二课堂课程的参与力度,并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修完第二课堂学分。
第五章 价值应用体系
第二十一条 价值应用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关键,是第二课堂育人的重要成果体现。聚焦评价导向,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价值应用功能,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育人成效显性化,为青年人才政治举荐、表彰激励、求职升学、应征入伍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学科评估等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奖评优、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等工作中,依据学分进行参考和评价。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学校审定通过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22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