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报经校党委和市学联批准,重庆工商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8年11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学代会代表选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群众基础良好,与同学相处融洽并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3.学习成绩优良,在学习、生活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为同学服务的热忱,有调研、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
5.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履行学生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二、代表构成
我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7617名。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和市学联批准,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0名,同时党员代表、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具有一定数量。
三、代表选举办法
各学院学生会要严格按照选举工作要求,注意发扬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确保代表符合条件。代表选举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布置选举工作
10月23日,校学生会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等有关事宜。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向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汇报后,学院学生会召开班长会议,组织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注意事项,按照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附件1),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选举工作。
2.班委会提名推荐
10月25日前,各班级召开班委会,组织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名额分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学院学生会。
3.学院学生会提名推荐
学院学生会将班委会推荐名单汇总,充分酝酿讨论后,按设置名额两倍以内的人数,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下发给各班委会征求意见。
4.班委会第二次提名推荐
各班委会在建议名单内,进一步酝酿、讨论,根据名额分配再次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学院学生会。
5.学院学生会第二次提名推荐
学院学生会将推荐名单汇总后,根据多数班委会的意见,按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差额,再次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学院分团委审核报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后,下发给各班委会征求意见。
6.学院学生会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
学院学生会根据第二次建议名单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逐个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是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先进性、代表性,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经学院学生会讨论、学院分团委审核、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审批,确认人选条件符合。11月5日前,各学院学生会将建议名单(附件2)报送校学生会。11月6日前,校学生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作为代表候选人通知学院学生会进行正式选举。
7.学院学生会进行差额选举
11月6日至11月8日,各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8.填报当选代表名单
各学院学生会按照选举情况,填写代表名单(附件3),并于11月9日前报送校学生会。列席代表名额另行下达。
召开我校第二次学代会,是我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分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贯彻民主集中制,把选举代表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确保学生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 袁 影 王 倩
联系方式:62769004 18983732129 17729603044
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工商大学校学生会办公室
工作邮箱:ctbuShehuishijian@163.com
监督举报邮箱:ctbuxsh@163.com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重庆工商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重庆工商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