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商大团〔2017〕24号
关于举办重庆工商大学
第六届“新儒商”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分团委:
为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主动深入广大学生群体,发掘更多优秀艺术人才,为同学们提供施展文艺才华的舞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新儒商”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项目分为七项,即新年音乐会、歌手大赛、戏剧大赛、朗诵大赛、器乐大赛、舞蹈大赛、艺术团公开课。
二、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规则
(一)歌手大赛
1.通俗歌曲、民族歌曲、美声歌曲、校园原创歌曲均可;
2.自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3.可以组合形式参赛。
(二)戏剧大赛
1.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
2.表演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朗诵大赛
1.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
2.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
3.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四)器乐大赛
1.包括管弦乐、民乐等;
2.仅限独奏形式,不可伴唱,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3.参赛乐器自带(除钢琴外)。
(五)舞蹈大赛
1.舞种不限,包括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等;
2.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三人舞、双人舞: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参赛要求
1.每个节目的参与者必须是同一学院学生;
2.参赛节目由各学院在评选基础上,按照每项比赛的具体要求报送,各学院在报送时,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为各学院开展院内预赛选拔活动阶段。
各学院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在此基础上,举办艺术类比赛,并评选学院优秀节目按相关要求报送参加本届艺术文化节校级比赛。
第二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为各项活动复赛阶段。
各项比赛将进行现场复赛,由专家评委决定晋级决赛的节目。有关复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为各项活动决赛阶段。
入选决赛的节目作品将进行现场决赛和评比,举行闭幕式。有关决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1.各项目分设金奖、银奖、铜奖。
2.团体奖: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各项成绩积分评选。(评比细则详见附件2)
3.指导教师奖: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节目指导教师。
4.先进个人奖: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优秀组织工作者。
附件:1.各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2.团体奖评分标准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
各项活动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新年音乐会——校艺术团合唱分团承办
歌手大赛——校学生会承办
戏剧大赛——文学与新闻学院承办
朗诵大赛——商务策划学院承办
器乐大赛——管理学院承办
舞蹈大赛——会计学院承办
艺术团公开课——校艺术团承办
闭幕式暨颁奖晚会——校团委承办
联系方式:
校团委:王灿 62769004
文学与新闻学院:孔海啸 62769834
商务策划学院:封海粟 62768358
管理学院:何祖润 62768502
会计学院:程洁 62768973
校学生会:尤紫燕(学生)18323880699
校艺术团:徐长长(学生)15340525480
金质纯(研究生)18883789462
附件2
团体奖评分标准
1.每报送一个节目或作品可积1分;
2.每个进入决赛的节目或作品可积2分;
3.每项比赛前6名的节目或作品,依次可积10、8、7、6、
5、4分;
4.每承办一项比赛,积5分;
5.中途退赛的节目取消该节目之前的累积分,并扣1分;
6.取累积总分前3名的学院,为团体奖金、银、铜奖。
注:在前三项评分标准中,每个节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