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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4号关于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六届“新儒商”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点击:[]  

 

 

 

 

 

 

 

 

重工商大团〔2017〕24号

 

 

关于举办重庆工商大学

第六届“新儒商”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分团委:

为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主动深入广大学生群体,发掘更多优秀艺术人才,为同学们提供施展文艺才华的舞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新儒商”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项目分为七项,即新年音乐会、歌手大赛、戏剧大赛、朗诵大赛、器乐大赛、舞蹈大赛、艺术团公开课。

二、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规则

(一)歌手大赛

1.通俗歌曲、民族歌曲、美声歌曲、校园原创歌曲均可;

2.自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3.可以组合形式参赛。

(二)戏剧大赛

1.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

2.表演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朗诵大赛

1.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

2.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

3.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四)器乐大赛

1.包括管弦乐、民乐等;

2.仅限独奏形式,不可伴唱,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3.参赛乐器自带(除钢琴外)。

(五)舞蹈大赛

1.舞种不限,包括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等;

2.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三人舞、双人舞: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参赛要求

1.每个节目的参与者必须是同一学院学生;

2.参赛节目由各学院在评选基础上,按照每项比赛的具体要求报送,各学院在报送时,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为各学院开展院内预赛选拔活动阶段。

各学院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在此基础上,举办艺术类比赛,并评选学院优秀节目按相关要求报送参加本届艺术文化节校级比赛。

第二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为各项活动复赛阶段。

各项比赛将进行现场复赛,由专家评委决定晋级决赛的节目。有关复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为各项活动决赛阶段。

入选决赛的节目作品将进行现场决赛和评比,举行闭幕式。有关决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1.各项目分设金奖、银奖、铜奖。

2.团体奖: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各项成绩积分评选。(评比细则详见附件2)

3.指导教师奖: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节目指导教师。

4.先进个人奖: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优秀组织工作者。

 

附件:1.各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2.团体奖评分标准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

各项活动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新年音乐会——校艺术团合唱分团承办

歌手大赛——校学生会承办

戏剧大赛——文学与新闻学院承办

朗诵大赛——商务策划学院承办

器乐大赛——管理学院承办

舞蹈大赛——会计学院承办

艺术团公开课——校艺术团承办

闭幕式暨颁奖晚会——校团委承办

 

联系方式:

校团委:王灿   62769004

文学与新闻学院:孔海啸   62769834

商务策划学院:封海粟   62768358

管理学院:何祖润   62768502

会计学院:程洁   62768973

校学生会:尤紫燕(学生)18323880699

校艺术团:徐长长(学生)15340525480

金质纯(研究生)18883789462

 

附件2

团体奖评分标准

 

1.每报送一个节目或作品可积1分;

2.每个进入决赛的节目或作品可积2分;

3.每项比赛前6名的节目或作品,依次可积10、8、7、6、

5、4分;

4.每承办一项比赛,积5分;

5.中途退赛的节目取消该节目之前的累积分,并扣1分;

6.取累积总分前3名的学院,为团体奖金、银、铜奖。

 

注:在前三项评分标准中,每个节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上一条:〔2017〕25号 关于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六届“新儒商”大学生体育文化节的通知
下一条:〔2017〕23号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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