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商大团〔2016〕12号
关于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五届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分团委:
为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主动深入广大学生群体,发掘更多优秀艺术人才,为同学们提供施展文艺才华的舞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项目分为四项,即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舞蹈大赛、朗诵大赛。
二、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规则
(一)歌手大赛
1.通俗歌曲、民族歌曲、美声歌曲、校园原创歌曲均可;
2.自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3.可以组合形式参赛。
(二)主持人大赛
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三)舞蹈大赛
1.舞种不限,包括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等;
2.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三人舞、双人舞: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朗诵大赛
1.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
2.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
3.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四、参赛要求
1.每个节目的参与者必须是同一学院学生;
2.参赛节目由各学院在评选基础上,按照每项比赛的具体要求报送,各学院在报送时,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0月)为各学院开展院内预赛选拔活动阶段
各学院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在此基础上,举办艺术类比赛,并评选学院优秀节目按相关要求报送参加本届艺术文化节校级比赛。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为各项活动复赛阶段
各项比赛将进行现场复赛,由专家评委决定晋级决赛的节目。有关复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为各项活动决赛阶段
入选决赛的节目作品将进行现场决赛和评比,举行闭幕式。有关决赛阶段的具体事宜由各项比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1.各项目分设金奖、银奖、铜奖;
2.团体奖: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各项成绩积分评选。(评比细则详见附件2);
3.指导教师奖: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节目指导教师;
4.先进个人奖:本届艺术文化节活动优秀组织工作者。
附件:1.各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2.团体奖评分标准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1
各项活动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歌手大赛——校学生会承办
主持人大赛——商务策划学院承办、校大学生艺术团协办
舞蹈大赛——管理学院承办
朗诵大赛——文学与新闻学院承办
闭幕式暨颁奖晚会——校团委承办
联系方式:
校团委:王灿 62769004
商务策划学院:封海粟 62768358
管理学院:何祖润 62768502
文学与新闻学院:孔海啸 62769834
校学生会:张磊(学生)13436095833
校大学生艺术团:赵华(学生)18883332816
附件2
团体奖评分标准
1.每报送一个节目或作品可积1分;
2.每个进入决赛的节目或作品可积2分;
3.每项比赛前6名的节目或作品,依次可积10、8、7、6、5、4分;
4.每承办一项比赛,积5分;
5.中途退赛的节目取消该节目之前的累积分,并扣1分;
6.取累积总分前3名的学院,为团体奖金、银、铜奖。
注:在前三项评分标准中,每个节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