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和加速法律的民主化、普及化、市民化进程,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刘勇、教工一支部党员教师带领分团委学生会、“益起爱”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律动青年法学社的学生骨干于3月15日在南岸区涂山镇黄荆坡社区开展以“学习党的二十大,消费维权传万家”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社区居民掌握消费维权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公杰、何剑锋、向往、卢博、何祖润等多名教师组成法律义务咨询团,着重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法律宣讲和义务咨询,为社区居民讲解消费者九大权益、七日无理由退货换货规定、消费争议解决途径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与此同时,志愿者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来往居民讲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居民充分规避消费风险,提高群众的防范和保护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开展此次普法活动,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社区居民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