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用好用活丰富的红岩文化资源,讲好红岩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岩精神,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安排,拟于近期开展“红岩故事100讲”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大力弘扬红岩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讲好红岩故事,广泛宣传和弘扬红岩精神,积极营造人人学习传承红岩精神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更加清醒地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从而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百年华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活动组织单位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
承办单位: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华龙网、重庆红岩精神研究会、重庆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
协办单位:有关区县党委宣传部、教委、文化旅游委、团委,各市属媒体单位
三、活动形式
采取有奖征集红岩故事短视频的方式,综合评选100个优秀的红岩故事讲解视频,通过市属媒体新媒体平台、重庆电台、学习强国重庆平台、时代新人库、区县融媒体以及红岩网、红村网、红岩微信公众号等传播载体广泛推介展播。
四、申报方式
(一)基本条件
1.讲述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讲述人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经常性参与演讲、朗诵、讲故事及其他教育宣讲活动;
3.作品坚持守正创新,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
4.作品内容创新挖掘红岩精神蕴含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小切口”展现“大主题”,做到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做到见人见事见精神相结合。
(二)申报对象
1.各红岩班队、周恩来班队、红岩共建单位等干部职工代表;
2.各大中小学师生、退役军人、文化志愿者、网络文化传播者、其他社会人士;
3.以个人申报为主,同时接受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体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各讲述人自愿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创作录制红岩故事短视频自主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至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社会教育工作部,报名表以纸质件、视频资料以光盘或 U 盘形式寄送。
2.所有参评者需从本次发布的红岩故事文稿(详见附件2)中自主选题,可通过角色化演绎、故事化表达、场景化呈现,可借力艺术形式和科技手段跨界融合,可插播相关影视片段、历史图片、文献档案(自行解决知识产权)等形式,增强代入感和沉浸感。
3.短视频制作时长3—5分钟,格式为 MP4 或MOV,不得出现水印、logo 及模糊块,画面宽高比为 16:9,建议使用高清设备进行横屏拍摄。
五、评选流程
(一)专家评审
1.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征集的视频从讲述内容、表现形式及音画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审筛选,于6月10日前最终确定并公示“红岩故事100讲”入围名单。
2.在100个入围视频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于7月1日前公布获奖者名单。
(二)活动奖励
1.所有参选视频入围“红岩故事100讲”并确认名单后,相关版权归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所有,由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向讲述人颁发证书,并奖励创作费。
2.最终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按入围标准的3倍、2.5倍和2倍奖励创作费;获奖者不再重复享受入围创作奖励。
3.入围“红岩故事100讲”各讲述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团体)盖章的证明信到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领取证书及奖金。
六、推介传播
(一)由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统一对100个视频进行片头包装制作,通过市属媒体新媒体平台、重庆电台、学习强国重庆平台、时代新人库、区县融媒体以及红岩网、红村网、红岩微信公众号等传播载体广泛推介展播。
(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实地听讲的形式,结合“寻找红岩发声人”“让烈士回家”“小萝卜头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入选“红岩故事100讲”的讲述人深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宣讲,在红岩故事厅以及各区县具备条件的红色景区,面向景区游客和现场观众进行宣讲,并实时进行现场网络直播。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社会教育工作部
联系电话:023—63823802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红岩村52号
邮 编:400043
特此通知
附件:1、“红岩故事100讲”评选活动报名表 2、红岩故事100讲文稿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