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联发〔2017〕9号)规定,经校学生会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展学院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形式
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由学院学生会筹备和组织。
二、参会范围
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人, 最多不超过三百人。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非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和直接参与学院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学院学生会根据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三、学生干部配备和机构设置原则
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学生干部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参照校级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院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名额为1至3名。部门设置须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四、组织筹备
(一)学院学生会研究起草关于召开学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附件1),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批后,于9月27日前报校学生会。
(二)组织学生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学院学生会开会研究后,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差额确定),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批后,于10月12日前报校学生会审查(附件2)。
(三)起草、讨论、修改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起草大会议程(附件3)。
(五)统计参会人数并审查选举资格。
(六)起草大会选举办法(附件4)。
(七)布置会场,印制选票(附件5),准备票箱、国歌团歌乐曲、计票室等。
五、召开大会
各学院学生会召开学代会,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各学院学生会根据校学生会批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主席团成员。会后三日之内,将选出的主席团成员名单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批后,报校学生会(附件6)。
联系人:袁 影 余明思
联系方式: 62769004 18983732129 18223086799
材料报送地址:校团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xtw@ctbu.edu.cn
附件:1.关于召开XXX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2.关于XXX学院学生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3.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4.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选票(票样)
6.关于XXX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