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团情快讯
    • 通知公告
    • 院系风采
  • 部门简介
    • 校团委介绍
    • 分团委介绍
    • 年鉴
    • 荣誉墙
  • 组织建设
    • 规章制度
    • 团委文件
    • 理论学习
  • 品牌活动
    • 青马工程
    • 五大文化节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学生社团
    • 校园文化活动
    • 我为同学做实事
    • 筑梦启航
    • “感动校园人物”
  • 学生组织
    • 学生会
    • 学生社团中心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大学生艺术团
    • 新媒体工作室
  • 办事指南
重庆工商大学| 新闻网|
  • 微博
  • 微信公众号
  • 抖音
  • 快手
  • 首页
    团情快讯
    通知公告
    院系风采
  • 部门简介
    校团委介绍
    分团委介绍
    年鉴
    荣誉墙
  • 组织建设
    规章制度
    团委文件
    理论学习
  • 品牌活动
    青马工程
    五大文化节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学生社团
    校园文化活动
    我为同学做实事
    筑梦启航
    “感动校园人物”
  • 学生组织
    学生会
    学生社团中心
    青年志愿者协会
    大学生艺术团
    新媒体工作室
  •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 团情快讯
  • 通知公告
  • 院系风采
通知公告
  • 团情快讯
  • 通知公告
  • 院系风采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6日    点击:[]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展现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鼓励全校师生向身边的优秀人物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特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商务策划学院

三、     活动主题

青春的风采,榜样的力量

四、     活动时间

2019年2月-2019年10月

五、     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  任:李国军

副主任: 华  杰  杨 娟  邓德敏  陆 嘉  叶海林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 任:杨 娟

办公室副主任:陆  嘉  叶海林

成       员:王 微  封海粟  陈 琛  王 灿 袁 影

●评选工作组

校内外专家评委团

●活动工作组

校团委、校学生会、校艺术团、商务策划学院分团委、商务策划学院学生会

六、     奖项设置

共评选感动校园人物10名,授予每个获奖个人(团队)1万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七、     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1.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个人或团队);

2. 全校教职员工、外专外教(个人或团队);

3. 重点推荐个人。

(二)参评标准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评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

(2)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学习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体现工商人的精神,感动师生;

(3)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5)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或助推学风建设,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6)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7)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活动中勇于拼搏,不畏艰难、表现突出、克服困难取得较好成绩;

(8)其他感人事迹。

以上参评标准(1)、(2)条必须满足,(3)—(8)条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

2.教职员工参评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

(2)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工作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体现工商人的精神,感动师生;

(3)面对困难、挫折,用于接受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4)在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成绩突出,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其他感人事迹。

以上参评标准(1)、(2)条必须满足,(3)—(6)条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

3.留学生参评标准:

(1)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留学生管理制度,知华友华;

(2)学习勤奋努力,品学兼优,在留学生群体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与中外文化交流,为我校国际文化交流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学习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感动师生。

4.外专外教参评标准:

(1)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制度,对华友好;

(2)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并身体力行,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教学或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4)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工作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感动师生。

(三)其他说明

1. 参评的团队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成员一半以上参与到感人事件中。

2. 参评个人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学生无挂科记录。

八、     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报名推荐阶段(2019年2-3月)

各学院、部门通过宣传动员,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活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各学院、部门推荐或自荐的“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须填写相关表格和事迹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限提交。

(二)公开投票阶段(2019年3月)

根据推报情况,主委会邀请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初审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进入到公开投票阶段。人物事迹通过活动的官方网站、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开展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具体网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选、评审阶段(4-5月)

结合校内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情况,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审议,评选出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

(四)颁奖晚会筹备阶段(6月-9月)

根据评选结果,筹备颁奖典礼。主委会拍摄感动人物DV、撰写颁奖词、筹备颁奖典礼等。

(五)颁奖典礼(10月)

举行颁奖典礼。

九、     活动要求

(一)广泛宣传,精心安排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海报、展板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精心安排,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认真完成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认真组织,面向基层

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重视挖掘基层个人和团队的先进事迹。

(三)按时上报,确保质量

各学院要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荐人相关材料务必于3月8日17:00前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ctbugdxy@163.com。

联系人:王微    联系电话: 62769004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材料要求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材料样本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一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附件材料.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举办“新儒商”科技创新论坛(第七期)主题沙龙的通知
下一条: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

【关闭】

友情链接

  • 共青团中央
  • 重庆共青团
  • 学校首页
  • 信息门户页
  • 教务处
  • 学工部
  • 微博

  • 微信

  • 抖音

  • 快手

地址:中国 重庆市 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400067)

Copyright©2024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