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展现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鼓励全校师生向身边的优秀人物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特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十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 承办单位
商务策划学院
三、 活动主题
青春的风采,榜样的力量
四、 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11月
五、 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 任:郑旭煦
副主任: 杨 娟 华 杰 邓德敏 吴佑波 杨维东 叶海林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 任:杨 娟
办公室副主任:吴佑波 叶海林
成 员:王 微 陈 琛 王 灿 封海粟
●评选工作组
校内外专家评委团
●活动工作组
校团委、校学生会、校艺术团、商务策划学院分团委、商务策划学院学生会
六、 奖项设置
共评选感动校园人物十名,授予每个获奖个人(或团队)1万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七、 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1.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个人或团队)
2. 全校教职员工、外专外教(个人或团队)
3. 重点推荐个人
(二)参评标准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评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
(2)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学习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体现工商人的精神,感动师生;
(3) 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5)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或助推学风建设,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6)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7)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活动中勇于拼搏,不畏艰难、表现突出、克服困难取得较好成绩;
(8)其他感人事迹。
以上参评标准(1)、(2)条必须满足,(3)—(8)条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
2.教职员工参评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
(2)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工作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体现工商人的精神,感动师生;
(3)面对困难、挫折,用于接受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4)在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成绩突出,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其他感人事迹。
以上参评标准(1)、(2)条必须满足,(3)—(6)条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
3.留学生参评标准:
(1)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留学生管理制度,知华友华;
(2)学习勤奋努力,品学兼优,在留学生群体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与中外文化交流,为我校国际文化交流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学习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感动师生。
4.外专外教参评标准:
(1)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制度,对华友好;
(2)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并身体力行,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教学或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4)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工作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至深,震撼心灵,感动师生。
(三)其他说明
1. 参评的团队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成员一半以上参与到感人事件中。
2. 参评个人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学生无挂科记录。
八、 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报名推荐阶段(2017年3月)
各学院、部门通过进行宣传动员,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活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各学院、部门推荐或自荐的“感动校园人物(个人或团队)”候选人须填写相关表格和事迹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限提交。
(二)公开投票阶段(2017年4月-5月)
根据推报情况,主委会邀请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初审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进入到公开投票阶段。人物事迹通过活动的官方网站、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开展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具体网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选、评审阶段(6月)
结合校内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情况,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审议,评选出第十届“感动校园人物”。
(四)颁奖晚会筹备阶段(7月-9月)
根据评选结果,筹备颁奖典礼。主委会拍摄感动人物DV、撰写颁奖词、筹备颁奖典礼等。
(五)颁奖典礼(10-11月)
举行颁奖典礼。
九、 活动要求
(一)广泛宣传,精心安排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海报、展板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精心安排,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认真完成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认真组织,面向基层
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重视挖掘基层个人和团队的先进事迹。
(三)按时上报,确保质量
各学院要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荐人相关材料务必于3月20日下午5时前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体艺馆T404),电子文档发送到ctbugdxy@163.com。
联系人:王微 联系电话: 62769004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第十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报材料要求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第十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第十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校团委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