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机关党委第二十支部在团委会议室召开了“以案四说”促“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杨娟主持。
会上,支部书记杨娟同志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重工商大委〔2018〕88号)、《重庆工商大学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督、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工作方案》(重工商大委〔2020〕88号)两个文件,传达了党委书记李志雄在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支部委员王微同志领学了学校纪检监察室编印的《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起初无奈 后续跟风 步步沉沦》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典型案例》资料,并组织参会同志观看了视频《步步失守的“一把手”——重庆市委原委员、秀山县县委原书记王杰案件警示录》。与会同志结合支部和部门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支部委员徐阔同志作了发言,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要不断警醒教育自己,传播“清正廉洁”正能量,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和生活,把心思用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上、用在为师生办实事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一方面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一方面维护好共产党员的清廉形象。
支部书记杨娟作了总结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党风廉政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党员干部、每一名普通党员同志都要高度重视,要知敬畏、守底线,要行的端,走得正;要不断加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认识牢记于心,营造整个支部和部门良好的政治生态。

